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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察监督为农民工讨回工资

来源:法治日报2023-02-20 14:52:5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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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红旗

□ 法治日报全媒体通讯员 陈永卿 张绍勤

“你们还惦记着这个事呢!感谢的话真是不知道该咋说……过了元宵节就出去干活儿了!有了上一次的经历,俺知道咋依法维权了!”2月3日,接到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陈永卿的回访电话,农民工李某激动地说。

“俺4个人的工钱不到1.1万元,现在也联系不上包工头了。有熟人给俺指点说,到检察院来求助,检察院不收费,办事效率高,实在不行,再去法院起诉。”1月10日,李某等4名农民工到渑池县检察院反映工资被拖欠一事。负责行政检察业务的陈永卿接待了他们。

经了解,2022年4月至5月,他们在渑池县某工地打零工,包工头黄某共拖欠工资1万余元,经多次催要,黄某总是以工程款没有结算为由进行拖延。眼看就要回家过年,黄某不仅不支付所拖欠的工资,电话也打不通,彻底联系不上了。前两天,他们还向渑池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了反映。

渑池县检察院经调查发现,涉案工程由河南某公司总承包后分包给马某,马某又分包给黄某,根据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,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,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,再依法进行追偿,李某等4名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款可由河南某公司先行垫付。办案检察官随即与劳动监察执法人员进行了沟通,决定通知河南某公司代表和李某等4名农民工到劳动监察大队召开协调会。检察官当场向河南某公司代表释法说理,促使该公司承诺先行支付。在办案检察官和劳动监察执法人员见证下,河南某公司代表与李某等4人达成工资支付协议。

1月12日,河南某公司向李某等4名农民工支付了1万余元工资款。李某专程赶到渑池县检察院与办案人员话别:“我们一会儿就坐车回家过年了,谢谢检察官!你们的办案效率真是名不虚传,两天就帮俺们讨回了1万多元的血汗钱。”

“农民工薪酬保护,关系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和生活幸福。”渑池县检察院检察长杨琼说,检察机关联合法院、公安、人社、工会等单位进一步健全涉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全域性、全链条法律援助、行政处罚、司法保障机制,以检察能动履职促进农民工欠薪问题有效化解,常态化推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。

标签: 执法人员 劳动监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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